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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伟路律师,现任广东晋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、刑事部主任。兼任广东省律协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、韶关市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及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、韶关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。深耕法律行业多年,精通各类刑事诉讼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刘伟路律师
手机号码:18318461988
执业证号:14402201510507628
执业律所:广东晋廷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韶关市武江区西河镇惠民北路493号奥园韶关印象地块八32栋七楼
物证:以其内在属性、外部形态、空间方位等客观存在的特征证明案件事实的物体和痕迹。书证:以文字、图形、符号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文件或者其他物品。
保全物证、书证
公证书
()字第号
申请人:甲(基本情况)
关系人:乙(基本情况)
公证事项,保全物证(书证)
证词内容
一、必备要素
1.申请人姓名或全称、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。
2.保全标的的基本状况。包括:物证的名称、数量、表状特征等。书证的数量、名称、页数、标题、形成时间等。
3.保全物证或书证的时间、地点。
4.保全的方式方法。包括:申请人提交、公证人员提取、公证人员记录、现场勘验、照相录像、技术鉴定等。
5.保全证据的关键过程:
(1)参与保全的人员。包括:承办公证人员及在场的相关人员的人数、姓名。
(2)公证人员保全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。如对重要事实进行了现场勘验、询问,对取得的证据履行了提示义务等。
(3)物证(书证)取得的时间、方式,或物证的存在方式、地点、现状等。
(4)取得的证据数量、种类、形式、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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